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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北京日报
本报讯市高招办委托本报提醒高考考生,今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6日个人在规定的地点报名,7日至9日接收报名的单位向所在区(县)高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今年统一高考报考资格由原来的“高中毕业”可以报考,改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可以报名参加高考。这就意味着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应届毕业生到本学校所在区(县)指定的地点报名;社会青年原则上在户口所在街道(乡、镇)报名;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报名。外地读书的本市户口考生须回京参加高考,在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区(县)高招办报名、填报志愿并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及在职职工须持本市户口簿(在职职工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报名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表格,确定自己应试的外语语种和所报科类。
今年考生的照片,一律由区(县)高招办用计算机摄像技术采集。报名时,考生本人要填涂《报名信息卡》和填写《报名登记表》。
本报讯(记者戚海燕)记者昨天从市高招办了解到,今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上将只有学校盖的一个录取专用章,市高招办不再在学校录取通知书上盖录取专用章。这是扩大高校录取自主权的重大改革。
市高招办解释说,今年录取新生工作,将继续扩大学校录取自主权,对不同批次的学校,采取不同的录取体制。对参加提前录取的艺术院校(系科)、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公安部所属院校、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的录取,实行“学校负责制”。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在本校控制分数线以上可以按考生志愿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数,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对于参加第一批、第二批和专科录取的高等学校的录取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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