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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李登峰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首都高校贫困大学生状况,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最近对北京8所大学来自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0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同时对这8所大学的学生管理部门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教育职能部门进行了专访。下面是专题调查报告的摘要。
首都高校贫困大学生的基本状况
高校贫困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5%以上。
根据被调查学生的情况和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意见,首都高校中,月生活费不足200元的大学生可视为贫困大学生,不足100元的为特困生。98.5%的调查和走访对象认为高校确实存在贫困生现象;39.2%的普通学生和66%的贫困学生认为本校贫困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5%以上,高校学生管理部门也认可这一比率。首都现有各类高校67所,在校学生23万名,按上述比率推算,约有3万多名学生为贫困生。
多数贫困生来自边远和经济落后地区,父母下岗是来自城镇的大学生成为贫困生新的主要原因。
在被调查的贫困学生中,有70%以上来自农村,其中又有57.6%的学生来自"经济落后地区"。调查表明,造成家庭收入低下的原因中,因属"边远地区"的占71.7%、"经济落后地区"的占37.7%,因"家庭人口多"的占15.2%,因"自然灾害"的占14.7%,因"家庭成员下岗"的占8.9%。这表明多数贫困生来自边远和经齐不发达地区。近年来城镇居民中下岗人员的大幅度增加,使部分城镇家庭的大学生也面临交不起学费和没有生活费的困扰,这一数字正呈上升趋势。
贫困生花费与学生平均花费存在较大差距。
从今年北京地区高校公布的收费标准看,一个大学生每年学杂费以2000元加上每年300-500元的住宿费,年总费用约2300-2500元,4年下来,约为1万元,而每个大学生每月的基本生活费(包括其他消费)在300-400元左右,每年在校10个月计算,四年就是1.2万-1.6万元。几项费用加起来,一个大学生应花费2.5万元左右才能完成学业,即每人每月的花销是625元左右。这对贫困家庭来说的确是个沉重的负担。
调查表明,有42%的调查对象和90%以上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受访者月平均支出在300元以内,而纯粹用于生活保障的费用则更少。
调查还表明,普通大学生月生活和学习费用约为353元和185元,分别是贫困生该项费用的1.7和1.6倍。
贫困对学生的吃饭造咸影响,为获得收入而奔波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学业。
七成以上的贫困生认为受影响最大的是衣食住行,尤其是吃饭问题,为节约伙食费,一天只吃两顿或饥一顿饱一顿的现象很普遍。同时,有20%的学生认为贫困对学业的影响较大,因为贫困牵扯了他们更多的精力,造成更加沉重的身心负担,而且必须为获得收入而奔波。
多数贫困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他们抗拒师生善意的同情,在人际关系上趋于封闭。
贫困使贫困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并产生了种种心理障碍。有60%的贫困生感到羞愧难当;22.5%的贫困生感到很自卑,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处境,并不可抑制地抗拒师生善意的同情;有42.2%的贫困生不愿在英特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开求助,即使能够收到满意的效果。贫困也对近半数贫困生的人际交往产生影响,使其不愿积极主动地与人交往,生活相当封闭;有40%的贫困生参与社会活动的热情受到打击;更有近20%的贫困生由于贫困而对社会持极端的观点,影响了心理健康。有8.5%的学生认为校园出现犯罪活动与一些学生的贫困有关。
解决大学生贫困状况的建议
加强对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完善"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市场经济时代的高等教育不应是政府的"单打一"行为,而应通过动员社会各行业和各阶层的力量,走高等教育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形成全民重教、全民办教的良好氛围。为此,要进一步探索新的办学模式,进一步完善"六位一体"的贫困大学生助学体系。所谓"六位一体"就是奖(奖学金)、贷(贷学金)、助(勤工助学基金)、免、补(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六种资助形式结合使用,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各有侧重,互相弥补。
推进高等教育改革,逐步建立重视素质教育和以"学分制"为特征的高等教育模式,缓解高校贫困生工作压力。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高校贫困生的数量也将进一步增加。从今年开始,研究生入学也将缴纳学费,高校贫困生工作将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为解决这一问题,高等教育应逐步实行"学分制"。
在我国,高等教育长期通过计划手段管理和运行,高等院校对学生的管理主要通过学年制进行。对高校而言,从它的规模、专业设置到人才培养的规格都要通过指令性计划调整。因此,我国的高等教育基本上不允许工读交替:一段时间学习,一段时间打工;也不允许兼读:一边学习,一边打工。本科四五年是以脱产的形式安排学业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在原有的学制上有所突破,有限度地引进了"学分制"。纯粹意义上的"学分制"对学生的在读年限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只是对在校修习课程所积累的学分有规定,达到学分是目的,时间上无硬性要求。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既有学年限制,又有学分的规定,但本质上仍是"学年制"。"学年制"仍然是高度计划体制的产物,这一模式实际上忽视和抹杀了不同人素质上的区别,不利于学生素质全面、均衡的发展,是应试教育在高校的继续和延伸。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学年制"应逐步、稳妥地向以完全"学分制"为特征、工读交替或兼读的模式过渡。这种教育模式有利于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有利于学生更好地认识并介入社会,造就其创造性的素质,也有利于高等教育的良性发展,同时,也减轻了高校贫困生工作的压力。
建立首都高校大学生贫困扶助基金,广泛募集社会资金,严格管理,合理分配。
社会各界的资助行为,为高校缓解经费不足的压力和资助贫困生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其中不乏隐忧。
隐忧之一:在社会的捐助中,存在着名牌、重点高校和一般高校热门专业相对饱和,农、林、地、矿等高校和基础专业相对欠缺的现象。从90年代开始,清华大学每年社会和学校自筹的资金投入,就已超过国家的拔款。以1995年为例,清华大学的总收入中,政府的事业费拨款只占29%,学校的社会资助与科研、生产、委培等的收入占70%多。而一些知名度低的高校,捐助者根本不去问津。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与捐助者希望扩大社会影响的心态有关,也与各高校自身筹款工作效果不同有关。但是,对于同样亟需扶贫经费的一般高校而言,这种社会捐助分配不平衡的状况是不合理的,应建立较为公平和规范的社会资金分配机制,使这些善款能够真正发挥扶贫济困的作用,真正用在亟需的学校和学生身上。
隐忧之二:在首都各高校所设立的奖学金中,绝大多数来自财力雄厚、知名度高的外国企业,如奔驰、IBM、摩托罗拉、杜邦等等。外国企业投资中国高等教育领域,被称为"在中国人才的金字塔尖上选人",这是一种颇具战略眼光的长线投资,用提供奖学金的方式吸引众多优秀人才毕业后为其企业效力。当然,必须肯定,外国企业的投资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高校经费不足压力和鼓励学生积极上进的作用,但其中隐藏着的潜在动机应引起关注。目前,外企奖学金在中国高校规模越来越大、项目越来越多、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广,国内企业由于财力和观念问题很少涉足这一领域。对此,我们需采取得力的规范措施,防止高校仅仅考虑自身的发展而忽视国家整体利益。基于以上认识,需制定相应法规,对首都高校的社会捐助活动统一管理、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社会化办学和利用社会资助消除高等教育领域内的贫困现象是大势所趋,面对目前首都高校在社会资助方百"贫富不均"和外国企业先机抢占高校市场等问题,应通过适当方式合理规范,建立新的资金分布格局。
第一,建立"首都高校家庭贫困大学生扶助基金"。这一基金有明确的宗旨,能够站在统领社会资助和首都高校扶贫全局的高度,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捐款,根据首都各高校贫困生状况,公平合理地进行资金的再分配,从宏观上把握首都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
第二,建立大学生扶助工作的有形依托。在"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中,直接用经济支持的方式对贫困生给以资助可以通过基金的手段完成。勤工助学作为资助贫困生的主渠道虽广受欢迎,但由于校园环境的局限性和高校"打工"岗位不足,这一主渠道一直不很畅通,严重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走出校园,发掘社会资源已是当务之急。应建立相应实体,解决贫困生勤工助学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为其提供合适的助学岗位,帮助其通过自主行为摆脱贫困。该实体面向全社会为贫困学生进行职业介绍的同时还发展自身的产业,以兴办产业的方式为贫困生提供部分助学岗位。
摘自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点击这里对该文章发表评论  [现有评论条] 推荐给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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