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2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法发(92)22号)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 一、管辖 
  • 二、诉讼参加人 
  • 三、证据 
  • 四、期间或送达 
  • 五、调解 
  • 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 七、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 八、诉讼费用 
  • 九、第一审普通程序 
  • 十、简易程序 
  • 十一、第二审程序 
  • 十二、特别程序 
  • 十三、审判监督程序 
  • 十四、督促程序 
  • 十五、公示催告程序 
  • 十六、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 十七、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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